高三之后,我哥工作很忙,很少有时间接我放学,答应去看望孙谦筱这个病人,我没有事先告知石阡恒,路过花店买了小束鲜花,走远了想起来该买两束,空手看望病人不太礼貌。
手机震动传来一条讯息,我将一束塞进书包,单手抱住另一束花,腾出手点开孙谦筱对话框。
——来的时候记得顺路帮我捎一份云记干果,就在学校和医院最近的路,不用绕远
早知道他会提要求,我就不送多余的鲜花了,拿着还麻烦,好在为数不多的心虚和愧疚感被冲散。
去云记买完他要的干果,我直接步行去医院,住院楼分布在门诊楼的后面,我通过门诊楼的天台穿到后方去。
一伙人涌入电梯,防止拥挤,我退到最后方,电梯门即将关闭的时候,一个化着淡妆戴口罩的女人匆匆跑来,我后退一步,她背对我站在电梯门前。
扑面而来的是清淡的茉莉香,我闻着这香水味道很是熟悉,面貌也似曾相识,我有印象,却记不起在哪里见过。
孙谦筱一个小小的流行感冒,住在最高层的VIP病房,那里都是一人一间,待遇豪华得和酒店有的一拼。
我找到他所在的病房,隔着门依稀听到说话声,我敲了敲门,孙谦筱说了一句“进”。
他家的司机和保姆正收拾餐盒,小桌上摆满了清淡饭菜,每一道都是他平时看都不看一眼的,难怪吵得那么大声。
孙谦筱招呼我一块吃,我拒绝了,把花放在床头。
他调笑道:“哟,还懂情趣了?”
我将书包小心放在软椅上,好好保护我的花,随手拿了他一个洗干净挂着水珠的葡萄,“早知道你还要买糕点,我就不买这么麻烦的东西了。”
孙谦筱放下碗筷,欣喜地摆弄他的花,“这不一样。”
那股心虚劲儿又直冲大脑,我不能表现得太明显,转移话题,同他讲了学校抓早恋这事,让他低调点。
意料之中,孙谦筱完全不当回事,打开电视调到综艺频道,吃得津津有味,随口应付我。
算计着马上到石阡恒下班的时间了,我告别孙谦筱。
敞开的门可以看到办公室里两个人的一举一动,石阡恒坐在电脑前,我在电梯里碰见的短发女生站他旁边。
两人正在交谈,女生弯腰看向他手中的文件,石阡恒一手举起纸,一手拿扣笔盖的中性笔,说到哪指到哪行文字。
石阡恒抬手扶了下眼镜,我偷偷摸到手机,划到相机界面拍了一张,顺手给他传了过去。
那边叮咚一声响,趁女生阅读文件,他拿出手机看了眼,又放下了,估计看到是我发来的消息就觉得不重要了。
他放下手机,打算提笔再讲,我强忍住冲进去的冲动,一再提醒自己这个举动不礼貌,我哥会讨厌我的。
直到女生听懂了点点头,准备拿起文件离开,我敲了两下门。
两人同时看向我。
我看向石阡恒,像他教我的那样,即便我觉出心里有点别扭,不太舒服,挤出一个假笑,“我有打扰到你们吗?”
石阡恒不太自然地挑了挑眉,和女生分开了些,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,其实他只是讲完了内容,退回自己的办公桌前,“没有,进来坐吧。”
女生用手捂嘴笑两声,瞥了他一眼,随后将目光落在我身上,我被她盯得步子不知道怎么迈,她打趣道:“石医生,你跟你弟弟不熟啊?”
咦,我们的关系是公开的了吗?
我内心窃喜了一下,离近了看清女生的脸,我忽然想起了她的名字——常斐。
她见过我,我对她也有印象,难怪等电梯的时候觉得这人甚是熟悉。
当时我心思完全没在她身上,此刻回到初次相见的地方,那些模糊记忆霎时清晰,这样看来也没有多么需要窃喜。
常斐看了眼时间,说:“正好石医生也要下班了,你们先聊,我先交完材料等会再走。”
我挥了挥手向她道别,她走时带上门。
门一关,隔绝外界噪音,我逐渐放松下来,面对认真工作时的石阡恒,我感到新鲜,偷瞄几眼,不料被他抓了个正着。
“看到我给你发的照片了吗?”我习惯坐小沙发,并且理所当然地把它视为我的老窝。
“哼,做娱乐新闻的记者去吧,错位拍照这方面你是专业的,无中生有的操作也是专业的。”
花该捂坏了,我摘下书包放在膝盖上,拉开一半拉链,雪梨纸滋滋啦啦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。
我遮遮掩掩盖住,想了想不太对劲,本来就这时候拿给他的,再捂下去万一真枯萎了。
“书包这么鼓,今天作业很多吗?”他漫不经心地说,“我还要再忙一会,你要是着急写作业可以拿着凳子坐在我旁边。”
“如果晚上你愿意陪我一起吃饭的话,我是建议你现在赶紧写。”
“吃饭?”
我把书包拉链拉到最大,露出鲜花的头部,包装纸的边缘有些褶皱,不碍事,难为我保护了它一路,只能轻拿轻放。
“花?”他扶眼镜的手停顿在半空,疑惑不像是假的,“你听谁说我喜欢花?”
我很想解释说是看望病人,顺便捎了一捧花,转念一想还是不要欺骗他,送给他就是单纯因为想送给他,没有那么多正好和顺路,只是路过花店,又恰好想起了你。
“你看看再说。”
他拆花的动作那样缓慢,十分小心地将所有的花拿出来,不忍心折断任何一支,拿远了细细观赏,又轻轻触碰其中一支桔梗花,从他的眼睛中我看到了怜惜和喜爱。
嘴硬,分明是喜欢的。
我盯着他看,品味他流露出来的那一点喜爱,他看了一会儿,才想起房间有我这个人的存在,应当是怕暴露了,故作淡漠地说:“好吧,那就喜欢一下吧。”
“多勉为其难的样子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嘛,一束花而已,有什么大不了。”我将书包放在椅子上,和他站在一起看花,倚着椅背,贴近他的肩膀。
等他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眼前的大捧鲜花上,我从袖子里抽出另一支单买的芍药,石阡恒先是一愣,随后笑了,“除非你告诉我这一支很特别,否则我真的不知道先拿大的吸引我,再送一支的意思。”
“不一样的含义嘛。”
在他发问之前,我俯身闻了闻花,侧过脸问他:“惊喜什么,你经常收到这样的花吧,比这个大的也收到过?”
这一束算是小的了,大的,不是没想过送他大的,只是我的小小书包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。
就算没谈过恋爱,他肯定也收过花,我并不否认他的人格魅力,抱着答案去问问题,我真够闲的。
他也没有否认,严肃的态度就像是面对他的病人,“收过,但不建议送,华而不实。”
“别那么扫兴嘛,花店里的花本来就是等人来买的,你就当它最后的生命是为你绽放了。”我已经预料到他又要开始讲生命的可贵,于是问了个不太正经的问题,“是因为我才喜欢花的吗?”
他收起花,我还在等他回答,他推了一下我的脑门避而不答。
我站直了稳住身形,他抻了抻自己的衣服,又瞧瞧我,替我整理松垮的校服,“不是一个层次,不能相提并论。”
晚上,我陪他参加他们同事聚餐,一进餐厅,室内温度烤得我脸发烫,常斐身穿低胸的修身毛衣,搭配一条短裙,我初见她时戴的圆镜框也换成了金丝框眼镜,说是脱胎换骨也毫不夸张。
常斐走在前方带路,说:“先进来吧,他们早就来了。”
我和我哥寸步不离,我哪儿也不去,坚信在座的各位没人比我更了解我哥的口味,我还得盯着他不让他喝酒,我要做的事可多了。